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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:演練一下」跟證人套招!網紅律師偽證罪遭判刑喊冤:很倒楣

新聞:演練一下」跟證人套招!網紅律師偽證罪遭判刑喊冤:很倒楣
網紅律師熊律(本名簡大為)2024年間替一名遭控妨害自由的周姓女子辯護,涉嫌指點林姓女證人作假,當庭遭檢方識破,而簡、周、林3承認對案情關鍵說謊,新北地院依照幫助偽證罪將簡大為判刑3月,對此,簡大為喊冤,自認「很倒楣」將會上訴爭清白。
林女到新北檢具結作證、照本宣科,簡大為利用擔任辯護人在庭之便,插話稱「有沒有一個可能,有人要陷害他」、「如果有人跟告訴人有糾紛,那個人把帳號洩漏出去」、「現在很常見,我們事務所也被這樣搞過」等語,企圖當面穩定林女心情。
檢察官起疑林女自己要買什麼東西竟忘掉、證述有漏洞,加上簡男舉措有蹊蹺,經林女同意,當庭勘驗林女手機,赫見通訊軟體內,存有林女和簡男、周女開庭前套招串供紀錄,翻拍存證,簡男3人經檢方簽分本案偵辦,全部認罪,被依偽證等罪嫌起訴。
法官審理時認為,簡大為身為身為執業律師,卻違反職業倫理,惡性高於另2人,雖屬幫助犯還可再減刑1次,仍依法定最重可判刑7年的偽證罪,判他3月徒刑,周女教唆偽證判刑5月,林女偽證判刑3月,均不得易科罰金,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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竟然在檢察官訊問時,突然插嘴:有沒有一種可能..當檢察官白癡嗎?串這麼明顯不抓你抓誰?
一般檢察官或法官訊問證人時,正常律師是不會去打斷庭上的發問。
如果是在交互詰問時,按照程序應該是在反詰問或最後發表意見時講這些話,如果突然打斷表示想要影響證,這非常不正常,也不尊重人,肯定有串過。
我當檢察官是沒有遇過這樣的,有的話我一定馬上抓。
要打斷檢察官主詰,只有一種合理又合法的方式,那就是聲明異議。
像今天我交互詰問案件,當檢察官重覆我的問題,他的目的可能是想要讓證人改變證詞,我就反射性的說。
異議!重複性問題,檢察官的問題我剛剛已經問過了。
檢察官也馬上撤回問題。
倒是法官職權訊問比較麻煩,常出現很多誘導和重複性問題,理論上可以異議,但實務上很不方便跟法官提出異議去質疑他本人。
因為他本身是球員兼裁判。
最後我想說,有沒有一個可能,是事前準備不夠充分,然後律師急了,就被抓包,我說這是很有可能的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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